细粉加工设备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时间: 2024-05-01 00:14:59 |   作者: 细粉加工设备


产品特点

  原标题: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融资做担保计划。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保障正常生产经营周转及补充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投资的资金需求,并考虑公司各级子公司总体融资及其他经营活动担保需求情况,董事会赞同公司为各级子公司以及子公司间(包括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其他方式获得且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下同)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根据融资品种和具体项目确定,在总体担保额度内,根据各级子公司真实的情况,担保额度可以在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公司各级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理层在20亿元额度内决定和办理具体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做出有效决议之日止。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昊华科技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2)。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详见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七、关于审议《昊华科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昊华科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昊华科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八、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昊华科技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昊华科技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3)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昊华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4)。

  二十一、关于审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文件中以2023年6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的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证本次交易事项顺利推进,公司聘请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本次交易事项做了加期审计,并出具了《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模拟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4〕27085号)及《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天职业字〔2024〕22364号)。

  胡冬晨先生、胡徐腾先生、杨茂良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公司定于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在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财富嘉园A座昊华大厦19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并需由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4.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及预估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昊华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公开披露》及附件《第十三号一一化工》要求,现将公司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说明:氟橡胶受原料端价格低位和需求端未有提振等因素影响,价格较上年下降较多,其余产品受化工行业下行影响,价格亦有不同程度下滑。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统计,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每股分配比例: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华科技”)拟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911,473,8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46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315,369,937.2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35.05%。公司2023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公司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899,813,205.41元,母公司层面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53,630,317.24元。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公司分红的规定,保持分红政策的稳定性,并最大限度地考虑公司年度运用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计划,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11,473,8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6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315,369,937.2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35.0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公司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公司分红的规定,为保持分红政策的稳定性,并考虑到公司经营资金的需求制定的,监事会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一)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情况、现金流状况和可分配利润等情况,并结合自己实际经营发展状况,对后续资金需求做出相应评估后,为越来越好的回报股东,让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华科技”)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情况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且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严格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一定的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1.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审议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及预估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胡冬晨先生、胡徐腾先生、杨茂良先生回避表决,经全体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

  2.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拟将《关于审议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及预估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此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及预估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此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日常经营所需,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独立董事认可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及预估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预估的2023年度销售、采购及综合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23,869.90万元,公司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合计为78,546.53万元,低于2023年度预估关联交易总额45,323.37万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30%,其中关联采购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低于预估金额29,832.43万元,主要是由于市场形势变化,部分商品交易双方产品供需发生变化、市场行情报价波动和在建项目采购设备交付延迟等原因综合导致;关联销售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低于预估金额12,679.82万元,主要是由于市场形势变化导致部分商品的价值大幅波动以及部分商品销售计划变更等原因,综合导致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低于预估金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昊华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预估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57,639.97万元,低于2023年度实际关联交易总额20,906.56万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44%,主要是依据公司相关项目建设规划和投资进度,预计关联交易中项目采购金额较上年减少,以及依据公司经营计划对关联方产品采购、销售较上年实际发生明显的变化,综合导致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低于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具体明细列示如下:

  5.经营范围:主办《橡塑技术与装备》期刊;承包境外化工石化医药、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的勘察、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道路货物运输;工程设计、工程咨询;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设计;专业承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养和训练、技术服务;环境保护及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和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销售仪器仪表、家用电器、化工材料、化工产品、化工机械与设备、化工装备、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与设备、汽车配件、装饰材料、建筑材料、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与销售;承办学术交流活动;信息咨询;设计、制作广告;利用自有《橡塑技术与装备》期刊发布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清洗机器人及清洗自动化设备的研发、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可以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蓝星工程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移动式能承受压力的容器/气瓶充装;货物进出口;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生物化工产品研发技术;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1,1,1,2-四氟乙烷(R134a)、催化剂(氟化铝)、PVDF树脂、六氟丁醇、六氟环氧丙烷、六氟异丙醇、PVF薄膜、七氟丙烷、混合工质产品生产;三氟乙酸甲酯、三氟乙酰乙酸乙酯、PVDF树脂、PVF树脂、三氟乙烯、三氟乙胺、氟溴甲烷、七氟-2-碘代丙烷、三氟乙胺盐酸盐、七氟溴丙烷、全氟己酮、1,1,1-三氟-2,2-二氯乙烷(R123)、五氟乙烷(R125)、六氟丁二烯制造、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五路31号)

  6.关联关系:中化蓝天氟材料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AI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软件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调研(不含涉外调查);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网络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可以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中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新材料研发技术;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机械设施安装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再生资源销售;财务咨询;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营销售卖(不含危险化学品);肥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特定种类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关联关系:中化东大(淄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批发(按有效许可证所列项目在指定地点经营);环氧树脂(中间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及销售自产产品;塑料及改性、彩色显影剂系列、双酚A、化工产品(危险品、有毒品等国家专项规定产品除外)生产、销售、研究、开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经营范围:膜分离技术开发,分离膜及器制造、销售,水处理工程技术及产品开发,技术服务,水处理设备评价咨询,环境评价咨询,分离膜性能检测、水质检测(凭资质证书经营),基础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环境工程的施工,水处理工程安装调试,水处理配件的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经营进出口业务。

  6.关联关系: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3年12月31日,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76,857.82万元、负债总额为60,074.24万元、净资产为16,783.58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51,033.55万元、净利润为1,029.8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8.16%。

  5.经营范围:工程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销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北京中昊华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母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中昊华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501.88万元、负债总额为9.09万元、净资产为3,492.79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1,008.69万元、净利润为22.9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26%。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建设工程施工;核材料运输;核材料储存;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建设工程设计;期刊出版;辐射监测;放射性污染监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气体压缩机械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污泥处理装备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涂装设备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核子及核辐射测量仪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喷涂加工;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金属制品修理;专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设计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广告发布;标准化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橡胶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涂装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关联关系:聊城氟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会议及展览服务;品牌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通用设备修理;环保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软件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版权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企业管理咨询;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价格鉴证评估;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建筑材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新车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晨光科慕氟材料(上海)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合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晨光科慕氟材料(上海)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8,830.61万元、负债总额为12,127.27万元、净资产为26,703.34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34,081.11万元、净利润为27,82.5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1.23%。

  5.经营范围:航空轮胎、车辆轮胎、橡胶杂品、胶粘剂、汽车(小轿车除外);采购、销售生产轮胎用原材料、专用通用设备及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桂林蓝宇航空轮胎发展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3年12月31日,桂林蓝宇航空轮胎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449.51万元、负债总额为590.00万元、净资产为859.51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2,348.39万元、净利润为86.1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0.70%。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关联关系:湖北中蓝宏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北中蓝宏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96,026.49万元、负债总额为47,144.89万元、净资产为48,881.60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52,286.70万元、净利润为-2,276.7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9.10%。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润滑油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关联关系:陕西中化蓝天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陕西中化蓝天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9,497.24万元、负债总额为22,738.30万元、净资产为26,758.94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6,105.73万元、净利润为0.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5.94%。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特种设施安装改造修理;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装卸搬运;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物业管理;环保咨询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密封件销售;密封件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中化(舟山)兴海建设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化(舟山)兴海建设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9,557.07万元、负债总额为25,674.68万元、净资产为13,882.39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36,867.24万元、净利润为751.0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91%。

  5.经营范围:钢材、不锈钢材、管道配件、焊材、润滑油、机械油、液压油、劳保用品、五金交电、电动工具、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品、易制毒品除外)、机械设备配件、建材、塑料洁具、土杂品(危险品除外)购销;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聊城鲁西化工物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3年12月31日,聊城鲁西化工物资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8,313.63万元、负债总额为7,919.91万元、净资产为393.72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35,248.84万元、净利润为169.3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5.26%。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烟草制品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家电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洗车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中油杨树沟(大连)油品销售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油杨树沟(大连)油品销售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08.17万元、负债总额为14.81万元、净资产为293.36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6,534.89万元、净利润为18.4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81%。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食品销售;药品进出口;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添加剂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自贡鸿鹤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最终控制方联营企业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截至2023年12月31日,自贡鸿鹤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为19,646.41万元、负债总金额为14,399.00万元、净资产为5,247.41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58,104.16万元、纯利润是3,482.1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3.29%。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可以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经营范围:生产环氧树脂,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江苏扬农锦湖化工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经营范围:开展石油产品及石油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及装卸、储存、中转、分运等业务;经营码头、储罐及公用型保税仓库;公用工程及基础设施服务;仓储服务;质量检验与分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涉及前置许可、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均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经营能力,能够遵守并履行相关约定。

  公司预估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销售、采购及综合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

  双方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竞争下的正常商业惯例,根据具体协议内容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确定。市场价格以产品销售地或提供服务地的市场平均价格为准,在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成本加合理的适当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及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且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严格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不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华科技”)于2023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华科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财富嘉园A座昊华大厦19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等材料已于2024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并短信通知的方式发送给公司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共收回有效表决票5份。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庞小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昊华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要求,经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全面审核,监事会认为:

  1.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线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公司分红的规定,为保持分红政策的稳定性,并考虑到公司经营资金的需求制定的,监事会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昊华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0)。

  经审阅《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昊华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关于审议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及预估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经营性及服务性关联交易均公平合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

  庞小琳先生、孟宁先生、方芳女士为关联监事,回避了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因非关联监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昊华科技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1)。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昊华科技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2)。

  《昊华科技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经对公司编制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全面审核,监事会认为:

  1.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线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修改后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二、关于审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文件中以2023年6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的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证本次交易事项顺利推进,公司聘请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加期审计,并出具了《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模拟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4〕27085号)及《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天职业字〔2024〕22364号)。

  庞小琳先生、方芳女士和孟宁先生为关联监事,回避了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因非关联监事不足半数,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院”)、昊华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气体”)、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院”),上述公司均为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科技”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公司拟为各级子公司及子公司间(包括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其他方式取得且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下同)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根据融资品种和具体项目确定,在总体担保额度内,根据各层级子公司实际情况,担保额度可以在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公司各级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截止公告日,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0,797.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8.79%,全部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周转及补充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投资的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公司各级子公司总体融资及其他经营活动担保需求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各级子公司及子公司间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根据融资品种和具体项目确定,在总体担保额度内,根据各级子公司实际情况,担保额度可以在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公司各级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理层在20亿元额度内决定和办理具体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有关文件、合同等。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做出有效决议之日止。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城市绿化管理;特种设备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肥料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木制容器销售;木制容器制造;纸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饮料生产;餐饮服务;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肥料生产;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晨光院合并范围内资产总额合计为460,411.44万元,负债总金额为198,168.34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41,260.0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106,831.1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261,537.10万元;2023年度,晨光院营业收入为166,784.5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纯利润是14,926.10万元。

  5.经营范围:电子化学品(包含电子气体、湿电子化学品)、其他特种气体(包含医用气体、标准气体)、工业气体化学品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分析检验、生产、销售,相关原材料的制造及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科学技术研究、工程咨询、工程承包;从事本公司技术相关机械设备的研发、制造、安装、维修、租赁;产品包装容器及零部件的设计、加工、检验检测、销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不含煤炭);期刊出版(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国内广告制作、发布及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品货物运输[2类、3类、8类](以上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从事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昊华气体合并范围内资产总额合计为202,079.75万元,负债总额为73,457.47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35,399.81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28,160.7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127,041.89万元;2023年度,昊华气体营业收入为78,212.2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9,528.49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期刊出版,特定种类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特定种类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危险化学品经营,检股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法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选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科技中介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信息咨彻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广告发布,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亩:仅器仪表制造【分支机构经营】:仪器仅表销售,仅器仪表修理,特定种类设备销1%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金瓜链条及其他金属制作的产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燃煤烟气脱放脱硝装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经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分支机构经营】: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固体废物治理,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标准化服务,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等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西南院合并范围内资产总额合计为229,971.47万元,负债总金额为126,624.98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102,140.8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103,346.48万元;2023年度,西南院营业收入为162,282.9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纯利润是9,593.15万元。

工程案例

【48812】引入自动化粉条出产线办厂能够在必定程度上促进传统农业的转化

【48812】引入自动化粉条出产线办厂能够在必定程度上促进传统农业的转化

红薯、芭蕉芋、马铃薯等薯类作物由于淀...


更多+
粮食丰收消息频出 加工设施助力提升粮食加工转化率

粮食丰收消息频出 加工设施助力提升粮食加工转化率

全国夏粮生产不仅再获丰收,而且产量创...


更多+
【48812】2015最新十大粮食加工设备产品排行榜

【48812】2015最新十大粮食加工设备产品排行榜

2015最新粮食加工设备产品排行榜,...


更多+
自动日产20吨小麦面粉加工机械成套生产厂-自动日产20吨小麦磨粉机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

自动日产20吨小麦面粉加工机械成套生产厂-自动日产20吨小麦磨粉机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

自动日产20吨小麦面粉加工机械成套生...


更多+

相关设备